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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暑期就业资源开拓的通知

【来源: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学院 | 发布日期: | 阅读次数: 】     【选择字号:

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毕业生就业资源质量,优化毕业生就业地域、行业布局,及时掌握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及发展趋势,持续拓展毕业生实习、就业基地。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11号)精神,结合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状和往年毕业生就业资源开拓情况。现将此次就业资源开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7年暑期(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主确定)

(二)地点:“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三大发展战略枢纽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共分为三个地区:

1.珠三角地区(涵盖广州市、深圳市等)

2.长三角地区(涵盖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等)

3.京津冀地区(涵盖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等)

二、参加人员和开拓对象

(一)参加人员:就业中心工作人员,各学院相关领导、党委副书记、就业联络员,专任教师等。

(二)开拓对象:公司集团总部;500强企业或当地10强企业;主要城市人社部门(组织部、人社局、人才市场)或行业协会。

三、工作内容

(一)开拓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就业市场,为我校毕业生开拓更加广阔的就业空间;

(二)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素质能力、知识结构等方面的要求;对学校就业信息发布、招聘场地安排等就业工作方面的需求;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基地共建协议书,进行就业指导、实习创业等方面的校企合作洽谈;

(四)对校友回访,了解我校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的经历、表现、科研等情况,收集优秀毕业生事迹;

(五)搜集用人单位及校友对我校学科、专业、课程设置、等人才培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方法

(一)前期信息收集及联系。前期对当地用人单位行业分布、校友企业等情况搜集资料,确定开拓对象并与之取得联系,沟通开拓事宜。

(二)与用人单位进行座谈。了解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能力、知识结构等方面的要求;收集该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需求(专业、层次、近三年的需求量);邀请未来我校招聘过的用人单位参加我校校园招聘;听取用人单位对我校学科、专业、课程设置以及就业工作的意见及建议;洽谈校企合作事宜,签订就业基地协议书。

(三)与人社部门(行业协会)交流洽谈。了解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企业分布、行业分布、人才选聘情况;向当地人社部门(行业协会)介绍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及成果、毕业生质量、就业举措等情况,邀请相关部门到我校开展专场招聘会,在当地建立我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开拓就业市场,提高就业数量和质量。

(四)与我校毕业生座谈。了解我校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的经历、表现、科研等情况,收集优秀毕业生事迹;听取校友对我校发展建设工作的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贯彻和执行《关于高等学校在开展招生宣传和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等活动中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甘教党〔2016〕115号)相关精神,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二)所有学院应主动开展此项工作,并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学院需开拓5家以上单位,包括至少2家公司集团总部,1家500强企业或当地龙头企业,1家人社部门或行业协会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三)各学院须在9月14日前,向就业中心提交填写完整并加盖学院公章的附件1或附件2,如有就业实习基地协议书(复印件)等材料可随附。

(四)建立校企合作联系人机制,明确双方联系人,联系方式,保证合作的长期顺畅。

(五)外出市场开拓期间的差旅费用按学校相关财务规定执行,我中心将报销学院两名老师的差旅费用。

联系人:师鑫 联系方式:8912100-83

附件:

1.兰州大学2017年暑期就业资源开拓统计表.docx

2.兰州大学2017年暑期校友座谈情况统计表.docx



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