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2016届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就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引导和鼓励2016届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就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就业的重要意义
鼓励、引导大学生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就业和创业,使青年学生在艰苦地区经受锻炼,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是我校践行“做西部文章、创一流大学”的办学理念,积极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是为西部大开发贡献力量的重要方式。各学院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部相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就业的相关工作。
二、采取切实措施,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就业
(一)对部分志愿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就业的优秀毕业生给予奖励。
学校按照就业地域分布和行业性质,对部分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就业的2016届毕业生给予重点奖励或一般奖励。重点奖励每人发放奖金2000元,并发放奖品。一般奖励发放奖品。具体奖励范围见附件。
(二)加强对志愿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就业的先进典型的宣传。
各学院要通过采访、访谈、鼓励本人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挖掘志愿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先进事迹,并形成专题报道材料,要图文并茂、生动活泼、贴近实际、事迹突出,有一定的典型示范意义。要充分利用校报、兰大新闻网、萃英在线、兰大就业网和各学院网站等宣传平台摘录、选登志愿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先进事迹;在毕业生聚集的生活区制作专门宣传展板,对他们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展示,增强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就业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各学院要通过宣传栏、班会、年级大会等方式,面向中低年级学生大力宣传,号召学习,在校园里营造“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
(三)积极做好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就业毕业生的后续服务保障工作。
在毕业生离校后,各学院要与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保持联系,准确掌握他们工作的最新情况,了解他们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帮助。各有关单位要认真严格执行国家和甘肃省有关到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在学费代偿、档案转寄、户籍迁移等方面尽可能提供方便,切实解决他们在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就业的后顾之忧。
三、加强领导,全员动员,营造服务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
各有关单位,各学院要把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就业作为学生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根据学院专业特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就业。一方面要向学生,尤其是毕业生准确全面宣讲国家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就业的相关政策,增强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就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另一方面,要指导毕业生把目前就业单位与个人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相结合,鼓励毕业生充分利用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的相关优势,施展个人专业能力与特长,扎根西部,深入基层,切实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兰州大学引导和鼓励2016届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就业的奖励范围
兰州大学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