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级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博士学科综合考试是博士研究生必修环节(2学分),是检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知识结构、知识储备和科研能力的必要过程。为了做好2016级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根据《兰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2016级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工作。
二、考试时间: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院自行安排并提前3天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教学管理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706室,联系电话:8912660)。
三、有关要求:
1.博士学科综合考试由学院或学位授权学科点统一组织安排。
2.考试结束后,由学院组织填写《兰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试登记表》,经考试委员会主席及主管领导审核并签字后送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存档。
3.学院研究生秘书将成绩录入综合管理系统并将成绩排名后10%的学生名单汇总至《兰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成绩汇总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大学生活动中心706室,联系电话:8912660),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
4.博士学科综合考试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之一,研究生院将组织教学督导专家对博士学科综合考试进行抽查,同时将博士学科综合考试后10%的研究生作为重点跟踪管理对象,对其培养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7年9月28日